桌面上缓缓笼下一道Y影。
我抬起头。
向书正不知道什麽时候,已经站在了我面前。
秋冬交替的时节,风里带着明显的凉意,大家都陆续在制服外添了衣物。他今天穿着一件棕sE格纹背心,衬衫领口整理得一丝不苟。
鼻梁上还多了一副金框眼镜。
镜片後的桃花眼少了几分平时的柔和,显得沉静又斯文。
很适合他。
适合到我抬头看了几秒,竟忘记应该先移开视线。
果然,喜欢一个人最没道理的地方,就在於明明已经下定决心远离,他只是换了副眼镜站到你面前,先前做过的心理建设便险些全数坍塌。
嘴里的喜糖似乎也没有那麽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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