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点零二分,程岳终於回拨警方电话。
距离第一通未接来电,已经超过二十四小时。
他先说手机没电。
接着说自己身体不舒服,一直在休息。
最後表示刚看见租赁公司转来的通知,愿意到场说明灰色商务车的使用情况。
三句话彼此不冲突。
也没有一句能解释,他为什麽在手机重新开机後又等了一个多小时才回电。
周明只把原话、回电时间与来电号码写进纪录。
没有在旁边加上「可疑」。
下午四点以前,程岳会到东环路派出所。
电话挂断後,周明先把准备询问的内容分成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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