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孟长鸣家後,我终於找到YSL大方出借她的沙发借我窝。
当年林书豪创造林来疯之前,也是窝在朋友的沙发上,我想我就快要出名了。
只是YSL也拨着算盘,她现在就一失恋的可怜人,集中力不足,敏感纤细有余,一点小事都能触动水龙头的开关,所以她不过就是要找个能在她买醉时听她胡言乱语抱怨前男友的倒楣鬼。
我现在是穷鬼再兼个倒楣鬼也无所谓,反正她在家喝,我就陪她装疯卖傻趁机看电视,至少她有第四台。
我妈以前常说我是电视儿童投胎,为了电视我可以抛弃自尊和耳根子清静的。
只是YSL家里喝完不够,居然说要去海产店喝。
我本来不肯,一听海产店口水直流,忍不住就允了她。
事後想起,我总觉得今天答应她是个一生一次的错误决定,如果有小叮当──就是改名後的哆啦A梦──我就希望搭时光机回去过肩摔那个贪吃的我。
这都得从海产店结帐时开始说起。
YSL大方出资搭乘小h,所以我也喝了些,不到非常醉,就是两根手指看成两倍的状况,YSLb我还醉,从头到尾抱怨,抱怨,重复抱怨,反覆抱怨,就一枚借酒装疯界的奇葩,所以我觉得差不多该回去了。
两个喝醉酒的nVX搭小h,我那少有的警戒心忽然提高,想找人来接我们,我跟YSL这麽说,她说「好,找」,手机拿起来就开始打电话,我见她讲话跟含颗卤蛋,连和什麽人打电话都说不清楚,压根不把她当回事,说了声我先去结帐,就摇头晃脑起身。
毫无凉意的夏夜,站在海产店瓦斯炉边是件蠢事,但我腿重得无法移动,就站在那里打起电话。
虽然我的身T很醉,但我的神智很清醒,经过判断,我还是打电话给唯一有车的朋友,苦主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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