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白的是他,提分手的是我,我们也算有始有终。
实在是我受不了他对我花钱方式的教训,我承认自己在买东西这点上有点不拘小节,在他眼中就成了看到什麽就要什麽,他老说我花钱的气势跟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一样,明明就没有大户人家的银行帐户──如果说以前在家里被双亲念是小巫,给他念就是大巫,小巫见大巫,他的嘴碎纸机来着,把我们曾有的小幸福都碎光了,最後我实在觉得这样下去没有幸福不打紧,剩下怨恨就不好,我们得放彼此飞。
矫情一点说,我和他就是两条平行线上的某个交叉点,久了总是会分开的,所以我们就分了。
於是那张因为叫过我的名字而明朗的脸庞,又在庸庸碌碌的生活中朦胧了,跟PS雾化效果一样模糊。
没特别时候,我就完全忘了有这个人。
孟长鸣在差不多时候登场。
我掠过前男友赵品农的肩膀,看见他皱眉朝我走来,不自觉松了口气。
「福福,走了。」
赵品农大概以为我醉得厉害,伸手拉我,我想闪开,只要酒JiNg没有麻痹我的神经,别说走直线,Z字型练跑我都行,可是酒JiNg是个害人不浅的东西,致使我没有成功。
前男友拉着我和YSL,也许他自认是在收拾烂摊子,在别人眼里却有几分捡屍大队的意图,尤其我还在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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