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唱歌,其实我这人根本不唱歌。
以前和朋友同学去夜唱,我总是很有技巧地躲开麦克风的靠近。
不是假装饿了三天三夜地埋头苦吃,就是三不五时带大家玩游戏,若是发现情况不对,我还会在其他人发现我一首歌都没唱之前,拿起麦克风在别人的歌声後面附和一两句,好让别人知道我有在出声。
即使我躲麦的技巧驾轻就熟,唱歌依然是我最讨厌的一项邀约。
既然如此,我g麽找方哲宇唱歌?
好问题,真是好问题。
下了计程车,对b在KTV门口来来去去的路人,方哲宇的身影很是局促,简直就像是待会要冲进去抢劫的新手强盗,让人一眼看穿他的害怕。
「哲哲你紧张什麽?没来过KTV啊?」拢拢长发,我随口问了句。
他身形一僵,「……今天是星期五。」
是呀,火热的星期五。
「所以?」我往前迈了步,招招手示意他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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